近日,山東省文物局印發《關于核準及(孔府)防雷工程設計方案的函》《關于核準防雷工程設計方案的函》,原則同意孔廟及孔府、顏廟防雷工程設計方案。
為提高文物建筑對雷電的防御能力,曲阜市文物局于2013年12月和2015年2月先后編制上報了顏廟、孔廟及孔府防雷工程立項報告,并分別于2014年4月、2015年12月得到國家文物局審批同意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《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技術規范(試行)》《文物建筑防雷技術規范》和國家文物局批復要求,曲阜市文物局迅速組織設計單位開展設計方案編制工作,2016年3月將孔廟及孔府、顏廟防雷工程設計方案上報至省文物局。
下一步,曲阜市文物局將嚴格按照國家、省、市文物部門修改意見,組織督導設計單位進一步完善設計方案,因地制宜的采取防雷措施,建立完善防雷保護系統,確實提高文物建筑對雷電的防御能力。